摘要:黑龙江作为农业大省,快速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对稳定农业生态平衡、缓解资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入剖析辽宁省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结合实际,黑龙江省应强化政府主导多方众筹的市场化运行机制;突出重点与强化支撑相统一;管控与宣传引导教育相促进;加强完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加快立法和加大补贴相结合加速科技研发力度。
黑龙江是农业大省,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但目前大量的秸秆被焚烧或废弃,不但导致非常严重的环境污染,而且还浪费了宝贵的可再生资源。快速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对于稳定农业生态平衡、缓解资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辽宁作为东北兄弟省份,给我们村立了榜样。
辽宁与黑龙江一样是农业大省,也是秸秆产生大省。2016年,全省农作物秸秆产量约3340万吨,可收集利用量约2840万吨,主要以玉米和稻谷秸秆为主。其中:玉米秸秆2300万吨,占81%,水稻秸秆400万吨,占14%,其他高梁、谷子、豆类等杂粮以及油菜、花生等,占5%。农作物秸秆资源主要分布在沈阳、鞍山、锦州、阜新、铁岭、朝阳等地区,东部山区秸秆资源分布较少。2016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量为2360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83%。其中: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农用比例达到70%以上。农业部财政部2016年将辽宁列为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省。
辽宁省委省政府将秸秆综合利用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理顺工作机制,做好制度保障。2015年底,辽宁省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和省委第136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出台了幼H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建议)》,将秸秆综合利用列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九大T程之一。2016年1月,辽宁省又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确定了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总体目标、7项重点工作任务和4条保障措施。2016年9月,辽宁省政府出台了(锂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这是全国首个省级秸秆焚烧防控追责管理办法。与8号文件从政策法规上相互配套,在“用”和“禁”两方面实现疏堵结合。同时,辽宁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和环保的两位副省长任副组长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18个省直部门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辽宁省农委,负责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推动、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随后,各市、县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出台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配套措施。
(1)积极地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一是研究制定了秸秆还田技术标准和作业质量规范,完善作业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二是将合乎条件的秸秆机械化还田机具全部纳入全省农机补贴范围。三是重点推进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作业。2016年在沈阳、锦州、铁岭三个市开展秸秆机械翻压还田试点项目100万亩,在全省开展农机保护性耕作推广项目200万亩。
(2)积极地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一是以牛羊标准化小区、奶牛生产基地、规模化饲养场(户)为重点,推广秸秆青(黄)贮、氨化、膨化、发酵技术和直接粉碎饲喂技术。二是对纳入省级补贴范围的用于秸秆处理的饲料作物收获机械、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畜牧饲养机械等实行敞开补贴。
(3)积极地推进秸秆燃料化利用。结合农村环境整改治理,扶持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企业,推广高效低排户用秸秆炉具,鼓励乡(镇)机关和企业和事业单位进行秸秆锅炉改造。2016年选择三个乡镇、10个村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试点,实行整乡、整村推进。
(4)积极地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一是支持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引导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扩大秸秆食用菌生产规模。二是扶持企业采用发酵隧道等技术开展秸秆基料专业化生产。三是推广以秸秆为原料的草坪、花卉、水稻等育苗基质,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途径。
(5)积极地推进秸秆发电及工业原料化利用。一是在抓好黑山、昌图、台安等秸秆发电厂增容改造的同时,科学布局,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建了阜新、康平、新民等生物质发电厂。二是鼓励以秸秆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的新型建材、板材等新兴起的产业发展。
(6)积极地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按照就近就地利用的原则,在秸秆产地半径合理区域内适当预留田块场地用于建设秸秆收储点,并纳人各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目前辽宁省已建成收储点、收储中心三百多个。其中,阜新惠农热电建设了两个收储量30万吨的超大规模秸秆收储中心。
(7)严格依法进行秸秆禁烧监管。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禁用结合、以禁促用的要求,明确各级政府作为第一责任人。省、市、县、乡、村逐级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状》,创建了以乡镇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地块、到个人。各市县政府还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奖惩办法。
秸秆综合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辽宁省农委作为牵头部门,积极主动与省直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形成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合力。一是研究出台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在土地方面,着力解决了秸秆收储点和堆场等用地难题,将秸秆储存用地纳人农业用地管理。在用电方面,专门印发了《关于明确我省农作物秸秆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范围的通知》,明确秸秆初加工公司享受农业用电价格的优惠政策。在金融方面,对秸秆收储加工企业参照小微企业金融信贷政策,享受循环经济金融优惠政策。在税收方面,将秸秆沼气等纳人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将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和运营纳入税收优惠支持范围。二是加强资金项目方面的协作。在省财政支持下,2016年辽宁省开展秸秆翻压还田试点予以补助6000万元、开展保护性耕作推广项目予以补助6000万元、开展农村能源试点予以补助800万元。此外,辽宁省还集中项目区域,统筹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粮改饲试点资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等,形成整体合力。在农业部财政部2016年通过中央财政8000万元试点补助资金带动下,辽宁省六个试点县共整合项目资金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8.49亿元,达到中央试点资金的10.6倍。三是加强日常业务工作中的衔接配合。辽宁省农委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畜牧局联合对2015年辽宁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情况做评估;与省工信委联合开展了秸秆工业原料化、能源化综合利用情况调查;与省畜牧局联合下发通知,部署秸秆农用利用工作;与省人社厅联合举办秸秆综合利用高级人才培训班;与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召开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场推进会。
一是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和优惠政策以及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和管控措施,引导教育农民群众转变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二是充分的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居)民自治组织作用,印发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秆禁烧承诺书》,并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车等方式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组织技术讲座、典型推广示范等多种形式,推广成熟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2016年全省培训农民和技术人员上万人次,其中6个试点县(区)共计培训1700余人次。此外,还在农业部编制的《陆秆综合利用技术目录(2014)》的19项技术中,选择出适合辽宁地区的13种技术,编印了《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发放到全省各地;在国家核心期刊《农业科学技术与装备》杂志上开设专栏,对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与机械装备进行宣传推广;制作了秸秆综合利用专题片,春秋两季在县、区电视台进行滚动播出。
第一,秸秆综合利用率显著提升。2016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比2014年、2015年提高了8%和3%。6个试点县(区)中的法库、康平、于洪、浑南和彰武均达到90%以上,阜蒙县达到85.3%,比上年提高了26个百分点。
第二,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明显减少。环保部门通报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16年全省的火点数较上年同期下降60%。尤其是开展试点后的下半年,6个试点县(区)的火点数一下子就下降90%以上,其中浑南区、阜蒙县的火点数为零。
第三,耕地质量显著提升。根据试点地区测算,通过秸秆直接还田及过腹还田,使土壤有机质含量进一步增加,地力得到提升,化肥使用量进一步减少,农作物产量得到提高,亩均效益明显增加。
第四,促进农民显著增收。据初步估算,6个试点县(区)通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直接带动农民就业6200余人,试点区域农民平均节本增收达5%以上。
第五,遴选出多种典型模式。通过工作实践,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其中沈阳地区的沈飞秸秆锅炉改造供热、康平顺发秸秆有机肥加工、阜新地区的祥和秸秆膨化生物饲料、惠农秸秆生物质热电、田园秸秆基质食用菌及渣料肥料化利用、铁岭地区的秸秆专用直燃锅炉供暖等项目等都具有很大的推广价值。
由于此项工作起步较晚、缺少经验,各级财政很难、资产金额的投入不足,加上部分农户主观上还有顽固的焚烧秸秆还田的传统观念,所以目前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辽宁省各地区发展不平衡。部分重点秸秆产区缺乏有效的推进手段,还没找到科学合理的利用途径。二是受经济下降带来的压力影响,缺少与扶持政策配套的引导资金,导致社会资本投资秸秆开发利用的积极性不高。三是重堵轻疏,有的地区将主要精力放在秸秆禁烧监管上,对综合利用的重视程度不够。四是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尚不健全,缺少专业的收储运队伍和配套机具设备。五是土地分散经营,秸秆收集、还田等作业没办法实现规模化生产,而且秸秆焚烧现象多出现在散户承包的地块,监管难度大。
黑龙江作为争当全国现代农业生态建设排头兵,同样也面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问题。一是秸秆产出量大,利用转化出口窄。农民对秸秆利用认识不足,且综合利用率较低,春秋两季秸秆禁烧压力大。二是还田机械不足,投入能力弱。按照每年秸秆翻埋还田作业6000万亩的目标,需增加翻转犁15000台,参照农机合作社每台60%的补助标准,需资金15亿元。三是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少,产业化程度低。现有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群体规模小,科技含量不高,加工转化能力低,专业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秸秆大规模综合利用难度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格外的重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在此,笔者对黑龙江省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强化政府主导多方众筹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于围、于民、于生态保护、于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要建立国家投入为主、地方投入为辅、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多方投入、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第二,突出重点与强化支撑相统一。今后,重点要在扩大秸秆还田面积上实现新突破,搞好深松整地、免耕播种、秸秆覆盖、翻埋等成熟秸秆还田技术的集成,为大面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储备技术、推而广之。
第三,管控与宣传引导教育相促进。在拓宽秸秆出口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强化秸秆禁烧措施落实,减少大气环境污染。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等形式,重点宣传推广成熟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与技术。加强与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活动,让企业、经纪人、农民合作组织以及广大农民充分了解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调动起各级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第四,加强完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当前最需要做的一项具体工作就是科学合理地布局、规划建设好秸秆收储运体系。逐步建立起政府推动、企业和合作组织牵头、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建议上级部门加大秸秆收贮补贴力度,尤其是在进口农机具、储存设施方面的补贴,促进秸秆的回收能力。
第五,加快立法和加大补贴相结合。一是建议国家在法律层面上对制止秸秆禁烧进行立法,实施土地保护,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填补法律空缺,使之有法可依。二是建议国家和省政府尽快出台秸秆还田补贴政策,提升农民秸秆还田的积极性,鼓励农民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第六,加快科学技术研发力度。继续加大科研攻关投入和研发力度,重点解决秸秆综合利用与科技研发不同步、颗粒机环膜和压辊易磨损、热风烘干设备烘干秸秆易燃、生物质炉内壁易腐蚀寿命短等技术。进一步研发生物质锅炉结焦、糖分腐蚀炉体等一些根治技术。